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1-14来源:市商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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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商务委、知识产权局、工商分局、文委,有关总部企业:

 

现将《进一步做好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版权局

2018330

 

(联系人:总部经济发展处张莉;联系电话:87211786

 

 

关于进一步做好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促进总部经济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服务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支持培育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促进总部企业创新发展,优化完善总部企业营商环境,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支撑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和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制定本工作措施。

 

一、深化总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实施

指导总部企业积极参与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及北京市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培育,推动总部企业制定实施创新驱动导向的知识产权战略,加强以专利、商标、版权为核心的知识产权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和战略运用,引领首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委)

 

二、提升总部企业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

支持总部企业在京设立知识产权中心并开展实体化运营。鼓励总部企业依托知识产权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中心,支持总部企业对接国家专利审查资源,培育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提升总部企业商标品牌意识。鼓励总部企业自愿进行版权登记,打造版权精品。(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委)

 

三、促进总部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

支持总部企业围绕高精尖产业构建知识产权联盟,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支持总部企业海内外并购核心知识产权资产,构筑知识产权国际竞争优势。支持总部企业积极参与北京市知识产权运营试点示范单位培育,支持总部企业对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总部企业知识产权运营。(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

 

四、加强总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

发挥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面向总部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个性化服务,促进总部企业专利快速获权、确权和维权。加强总部企业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保护,积极查处、严厉打击商标、专利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加强总部企业版权保护体系建设,为总部企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营商环境。(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委)

 

五、推进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区域协同发展

鼓励总部企业整合创新知识产权资源,建立跨区域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机制。支持总部企业对接华北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促进总部企业知识产权京津冀协同发展。(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

 

六、推动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国际化发展

支持总部企业参与知识产权对外交流,引导总部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知识产权布局。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加强总部企业国内外重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提升总部企业涉外知识产权抗风险能力,服务总部企业“走出去”。(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委)

 

七、建立总部企业知识产权推进机制

建立总部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和重大知识产权事项会商机制,指导总部企业应对知识产权重大风险与纠纷。加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建立健全京津冀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机制。建立总部企业知识产权监测机制和工作数据共享机制。(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市商务委)

 

八、强化总部企业知识产权政策支持

落实本市支持与提升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匹配的总部经济发展水平的相关政策措施,整合政策资源,大力支持创新型总部企业发展。(市商务委、市知识产权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九、加强总部企业知识产权人才支撑

支持总部企业设立知识产权教育基地,集中开展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培训,建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业发展规划。推进总部企业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职称体系建设。(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

 

十、培育总部企业知识产权文化

鼓励总部企业形成鼓励创新和知识产权文化,支持总部企业讲好知识产权故事,加强典型知识产权案例、事迹和工作宣传。(市知识产权局、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版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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