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26来源:
579
0
为落实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8部门《关于印发助企纾困促进消费加快恢复具体措施的通知》(京发改发〔2022〕907号)文件精神,减轻2022年疫情对本市会展企业经营影响,制定了《2022年应对新冠疫情影响促进展会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本市2022年受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年内继续在京举办的商业展会项目。
二、支持标准
对于符合申报条件的商业展会项目,按照不超过实际缴纳场租费用50%的标准给予支持;按照展会日常筹备及举办期间采买消毒液、消毒纸巾、护目镜、测温仪等防疫物资投入的50%给予支持,补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单个展会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展会项目因疫情影响暂停举办且在本年度(2022年)内继续举办并执行完毕;
(二)申报单位须为承担申报项目展会场租费用和防疫物资费用,且在北京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
(三)申报单位未涉及《北京市外经贸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不予支持情形。
四、申报时间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于2023年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局。
五、申报审核流程
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依据本通知相关规定进行初审后,交由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同时,第三方机构进行资金审核需查验相关票据及支付凭证原件,请各申报单位留存备查。审核通过的展会项目,将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国库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联系人:会展处 李其、王孜;联系电话:55579402、55579399)